下发相关文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之前,这笔钱暂时由总局保管,等到规定出台以后,再进行分配,许海峰同志,李宁同志,总局会充分考虑你们的个人利益,请放心!”
这都什么年代了,虽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依旧没有落伍,但是,绝对不能以损害个人利益为前提。
针对一些运动队的行为,总局也早就有所耳闻了。
就算没有这次的事,李老也准备好好整治一番,运动员们平时流血流汗的辛苦训练,参加比赛为国争光,却得不到应有的待遇,这不是要寒了大家伙的心嘛!
听刘成泽这么说,许海峰和李宁自然没有意见。
“好了,你们两位同志也看一看这个……合同,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没问题的话,再签字!”
有了刘成泽发话,许海峰和李宁才送算是看到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份代合同。
相较来说,许海峰还要好一点,军人家庭出身,受过不错的教育,成为专业运动员之前,还曾在供销社担任过营业员。
可李宁就要差了一些,从小就接受专业训练,文化知识方面难免就有所欠缺了。
李天明和孙立逐条为两人解释了一遍。
“李同志,我……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李宁小心翼翼地说道。
“当然可以,问吧!”
“这里面说的……说的那台电冰箱,我真的能带回家吗?”
“当然可以,合同里写了,日常生活当中使用我们企业的产品,这也是你的义务,我们为你提供相关的产品,这是我们的义务。”
听到这话,李宁立刻笑了起来,挠了挠头。
“我们老家天气热,东西放久了容易坏,我家要是有一台电冰箱,就方便多了!”
原来是想要把电冰箱送给父母。
还真是个……
好孩子!
只是听到这番对话,张大胖子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本想着将这台电冰箱留在队里呢。
当然,放在训练馆里不合适,食堂的话……
好像也没必要!
放在哪里合适呢?
主任的办公室里没地方搁了,副主任的办公室倒是……
只可惜,这个想法落空了。
随即,许海峰和李宁分别在合同上面签了字。
李天明当即拿出了两张支票,分别都是10万元钱。
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