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绮罗,泪落如雨,纷纷打湿绸面,唇畔却弯起绝艳浅笑“我喜欢,我很喜欢。”
文采双鸳鸯,裁为合欢被。
还有什么花样,可以如此贴切地体现出这句诗的意境?
怔了怔,能说会道的少女口风一转,顺势帮自家主子一把“对呀对呀,这布料这样吉庆,绣工又精致,将来姑娘和爷成亲的时候穿正好,新娘子可不正该穿些大红喜气的衣裳吗。”
三言两语,马上拗成她家主子的英明神武,深谋远虑。
心底想的却是: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自己喜欢的人送的东西,再怎么也是个宝。
爱情果然伟大。
见封舞俏脸和绸缎一样红,却没有反驳她的话,她暗地里三呼万岁,飘飘然地差点当场狂笑。
爷终于卖出去了,哈哈。
得意忘形地将嘴角咧到耳根,万紫笑眯的眼突然瞟到门外的身影,失控的嘴角马上收拢复原,叫得好不响亮:“爷,您来看小舞姑娘呀。”
封舞乍然抬眼,手中的绮罗又一次“咚”的敲打上桌面,两方就此结下不解之仇。
“九爷”她怯嚅,想到自己又哭又笑的窘相十有八九皆落入他眼中,脸上炸开艳红云霞,已经红过那匹被她摔了两次的可怜的绮罗了。
她今天一个上午脸红的次数,比她前十五年加起来还要多。
封舞泄气地垂下眼睫,好不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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