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嫩倩影,轻裘缓带的少年放下手中的笔,拿起桌上一纸锦笺,眉眼含笑“九叔的飞鸽传书已经到了,他今天启程,大约二十七八便会回来。”
轻挑开珠帘的玉指微微一滞,悦耳的叮当声激起一串高音,波动如心弦,白衣少女淡漠的目光掠过行书飞草,清脆嗓音微冷“是吗?”
司马弈的好心情丝毫不受她的态度影响,依然将信递到她手中,好脾气地应道:“是呀。依追日的速度,长安到山城只需七天时间,如果‘追日’会想‘烈焰’的话,也许还用不了五天就会到家了呢。”
“追日”是司马昂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灵驹。而“烈焰”则是司马弈的七叔司马昊去年得到的一匹宝马。两匹马儿去年一见如故,临别时甚至一副难分难舍、依依惜别的模样,想来便发噱。
“烈焰”可是匹母马,原来异性相吸、一见钟情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马儿身上。
封舞沉默接过信纸,看着一行行熟悉的龙飞凤舞,美目浅起一丝灿烂喜意,声也轻柔“七爷也会回来么?”
司马弈不知想到什么,笑意转浓,道:“可不是吗。昨天衡哥才说,七叔来信说他的‘烈焰’和九叔的‘追日’要分开马厩,省得让‘追日’拐了他的乖‘女儿’去呢。”
去年那场好戏可热闹得紧。七叔要拉“烈焰”走,那“烈焰”却丢不下才打得火热的“情郎”几次三番出了门又溜回来,气得七叔拿了把刀扬言要阉了它,闹得鸡飞狗跳。
封舞亦觉莞尔,道:“难得‘追日’会对异性产生兴趣,七爷偏要打散鸳鸯,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追日”可是一匹很有格调的公马呢。多少母马在它面前搔首弄姿都不能让它多看一眼,如今它对烈焰情有独钟,正该成全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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