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写字,不停的练字做题,那现在送字画…应该会喜欢的吧?
他想了不知道多久,胡煜打开办公室门,走了进来:“沈总,我已经把礼物交给罗均了,该说的也都说了。”
“嗯。”
胡煜拿了几份文件给他看,等他签字的过程中说:“沈总,我感觉现在的女孩应该都更喜欢珠宝首饰之类的,你怎么要送字画?”
沈彬从文件里抬头,不确定的问:“真的么?都喜欢珠宝?”
“嗯,我觉得吧,像黎小姐这样的大美人,应该会更喜欢珠宝,而不是字画。”
沈彬签完字,思考了几秒:“那你现在就出发去港城,把它们那个拍卖会的珠宝都买下来,送过去。”
胡煜:“……”
他就多嘴问。
沈彬:“还不去?”
胡煜强撑着笑容,看了看窗外大雪,咽了口唾沫:“好的沈总,我现在就去。”
刚走到门口,沈彬又叫住他:“算了,别去了。”
一下子送那么多,顾禹谦可能会觉得他疯了。
胡煜闻言,一瞬间笑得如沐春风:“好的沈总,我也觉得字画高雅,珠宝太俗气,俗不可耐。”
沈彬冷眼瞧了下他:“滚。”
“好嘞。”
第204章 “我不想活了。”
黎知晚走出沈氏集团时是下午六点多,来接他的是罗均,顾禹谦并未在车里。
罗均开车将她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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