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霆霄一边慢条斯理掰开抚平他的手指,一边说:“打完这场,跟我走。”
林驯彻底呆住,连眼睛都忘记眨,分不清是为霍霆霄的动作还是话语,总之就是懵了。
霍霆霄却不再多说,轻拍一下他的掌心,转身走了。
摊开的掌心沉甸甸的,那块没有时针的手表被还回了回来,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林驯一下酸了鼻子。
他抬头看向霍霆霄,男人的身影却已消失在巷口,他眨眨眼,再次低下头,盯着掌心里的手表看了很久。
直到眼睛发红、发涩,他才把它放回口袋。
手机钱包也都找了回来,手机屏幕裂了一道,但还能用,钱包是个用旧的皮夹,林驯拍掉外壳沾的灰,从内层取出一张三寸照片。
照片上了塑封,没有任何折痕与脏污。
照片里的少年,一身白色运动服加同色发带,手握网球拍,挥出一记利落的凌空抽球。身姿矫健、青春洋溢,即使七年过去,依然活力四射、不可逼视。
这是霍霆霄自己也不曾见过的、被偷拍者擅自定格的一片17岁掠影。
被林驯珍而重之,藏在心里很多年。
指尖抚过照片,林驯很轻地吁出一口气。
刚才霍霆霄还表时没什么反应,应该是没有发现。
林驯此刻无比庆幸自己在学生时代的超低存在感。
否则霍霆霄认出他是谁,大概率会再冲他的脖子划一下,无论如何,也绝不会对他说出那句“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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