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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弱?”杰森逼向他,“我得说明,这个笑话是我听过最能令人捧腹大笑的笑话。”
“难道不是这样吗?”黑面具的声音里带上了某种令人恼火的东西,“——的确,你和蝙蝠侠都一样,不杀人,但下手狠辣。但你远没有他恐怖,你太年轻了,所以——”
他的下巴被枪口狠狠顶住了,他因此被迫扬起脑袋,防止下颌骨被红头罩硬生生顶碎。
“别……”杰森几乎贴在黑面具身上了,“别把我和蝙蝠侠混为一谈。”
2.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许是时候来个闪回镜头了。
杰森·陶德,曾经的犯罪巷脏孩子,一朝突然飞升被哥谭最有钱的阔佬布鲁斯·韦恩收养,从此餐餐都能吃饱,有了自己的遥控飞机,母亲也被送去了最好的关护中心(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能在几年后见到一个健康的母亲)。
除了最初那个寄宿学校有点一言难尽,他后来进的学校都相当优秀,他本人也是个好学生——作业按时完成,考试名列前茅,从来不对老师发脾气。
他顶上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还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这两人都很好相处——甚至把他捡进韦恩佬的家的就是他姐——杰森觉得这也许是自己的运气终于变好了,他因此有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然后他多了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是他的错觉还是他姐真的很擅长捡孩子?)。
接着他得知了每晚暴揍罪犯的蝙蝠侠就是自己的养父,而五彩斑斓的罗宾就是他哥。
?不是?
百万富翁(布鲁斯可能比百万富翁更有钱但谁在乎)半夜穿着紧身衣出去行侠仗义,怎么每个字他都认识,可拼起来后就变成了这么抽象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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