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她把每一则徵人启事都仔细地浏览过,近两个小时过去,却找不到几个适合的工作经济不景气,公司不裁员就谢天谢地了,也难怪昨天靳妈会说工作不好找,一点也没错。
用力叹了一口气,她把笔跟报纸都扔了,整个人倒卧在沙发上,抱著抱枕,脑中开始胡思乱想,思绪就停在刚刚她到医院找靳海时,他们之间的对话
靳海不喜欢她,这点她自然明白不过,只是她从来不曾因为他表露在外的厌恶而远离他,情况反而是——他反应越大,她越爱逗他。
当时,她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多恶劣、多幼稚。
在她以各种方式惹恼靳海、不停找他麻烦却又总在他身边绕的时候,她从来没有发觉自己的心情与动机,只是不断地重复这些行为,然后以看到他的愤怒而觉得有趣。
直到她跟著家人移民到美国,突然进入另一个陌生环境,她发觉自己常常想起靳海,那些对著她咆哮、斗嘴,摆出冶酷或厌恶、怒气冲冲脸孔的记忆,在一瞬间突然都融合了。她明白了一件事,她的行为很幼稚,而这幼稚的行为其实只是希望这个男孩记得她,牢丰地记住,不管多少年都下会忘记。
小时候,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他们长年搬家,她就读的学校一个换过一个,同学一批换过一批,她从小就习惯了随时搬家、转学的生活;久而久之,她就不交什么朋友、不参加学校及班上的活动,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何时又要离开,离开时会伤心,不如跟身边的人保持距离,自己过自己的生活。
偏偏搬到靳家隔壁之后,她却不这么想了。
为了让他对自己印象深刻,也可能是从逗弄他的举动中,来表达自己对他的注意,尽管知道这样做只是让他加倍讨厌她,她也顾下得这么多,只想用一切方式,被他牢丰地记住就好还敢说这种行为不幼稚吗?现在二回想起来,她都快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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