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馍馍咬了一口,玉米的香糯再加上柴火的味道,瞬间让他回忆起从前炊事班给做的柴火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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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还没有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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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军打仗的路上,多半都吃干粮,偶尔打到野鸡野兔,才能额外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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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们艰难跋涉了十几天,终于打到野鸡野兔,战友们高兴得不了了,挖灶的挖灶,杀鸡的杀鸡,跟过年一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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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血兔血用碗装上,拔了毛,剁成块,就着大铁锅一炖炒出油来,然后把挖的野山参野菜野豆角什么的一古脑丢进去煮,煮得香气四溢,熟了后撒上一把芝麻,那个喷香哦,我这辈子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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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凛渊很少坐在老爷子跟前听他说起抗战时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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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为许今夏,他才有幸听他提起过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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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尝尝这个鸡肉,看跟您记忆中的味道是不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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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老爷子夹了一块鸡血尝了尝,随即摇了摇头,“吃不到了,再也吃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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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顿饱餐后,他们就遇上了一队凶残的敌军,他们营除了他,其他人全都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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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当时被炮弹轰晕了,被兄弟们压在下面,才没被敌军发现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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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侥幸逃过一命,却失去了所有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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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此时,薄未晞从外面进来,也闻到了柴火鸡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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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半夜的你们在偷吃什么,可让我遇上了。”薄未晞换了拖鞋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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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忙准备了一副碗筷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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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未晞坐在另一侧沙发上,父子三人形成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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