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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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大道沿河而建,一边是穿城而过的河流,一边是滨河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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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晨光在下定决心的时候就已经悄然往广场那边移动。广场中有些公共的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这些都被固定在了地面,无法作为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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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点钟之后,这里会有一些小商贩来摆摊,此时小商贩们还没有来,地上有一些他们用来固定遮阳伞的水泥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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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水泥墩都是在油漆铁桶中浇注水泥而成,又结实又有分量,上方还开有一个圆孔用来插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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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晨光将四指插入圆孔中,一手提了一个水泥墩返回马路上的时候,两个学生仔正鬼哭狼嚎从他身前跑过,根本就也没注意到就在他们一侧还站着一个大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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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瘦子也是个嘴碎的,都这时候了边跑嘴里都还没闲着,吐槽道:“靠,老师害我啊,说什么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现在虫是有了,但却是早起的我们被虫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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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在他们身后的怪虫也是眼中只他们两,根本就没有理会一旁的项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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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对,离得近了,项晨光才注意到,这怪虫根本就没有眼睛。或许它是依靠声音来锁定猎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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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怪虫从身前跑过去的一瞬间,项晨光抡圆了左手,将提着的水泥墩砸向了它溜圆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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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怪虫体表有明显的几丁质层,虽然看起来并不厚,但还有一些稀疏的长长的刚毛和一些突起的尖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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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被系统点醒后项晨光不打算再逃跑了,而是要趁着怪虫被两个学生仔吸引仇恨的机会干上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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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有的谨慎还是要有的,他当然不可能用自己的血肉之身去和怪虫硬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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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情况,万一受伤就麻烦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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