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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用手雷跟我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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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来急急思量一番,还是决定沿用对马义和的那套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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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说辞都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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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见到那么多军火,热血上头,不杀他不足以泄愤,那就太情绪化了,会严重降低他在石唐之心里的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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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先打的脑袋,后打的胳膊,那纯粹是侮辱石唐之的智商——那人带他找军火的时候,流了一路的血迹,那人又不是僵尸,都被爆头了怎么还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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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理由又太牵强,根本经不起推敲,所以,还是这个理由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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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两个肩膀都中枪了,怎么拿的手雷?”石唐之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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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信吧?我也不信。”刘根来一摊手,“可这就是事实。那人说山洞里不都是军火,还有一箱黄金,让我把他拉上去,还让我打开了那个装手雷的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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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不是黄金,他又说他记错了,让我接着开旁边的箱子,就在我转身的时候,他忽然拿起了一个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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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根本来不及多想,一脚把他踹出山洞,又一枪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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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思索中的石唐之,刘根来又来了一句,“干爹,你说两个胳膊都中枪了,他怎么还能拿的起手雷?真是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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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执念吧!”石唐之悠悠开口,“有些东西用常理根本解释不了,当年打仗,我们有许多战斗英雄都有不少匪夷所思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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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糊弄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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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根来暗暗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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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让石唐之用战斗英雄的壮举类比,便宜那个特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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