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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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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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越特大犯罪集团”核心人物基本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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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的是童诏、连虎、巩沙,是自己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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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诏一米七五左右,身材略显单薄,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完全不像混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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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虎则是个一米九五的壮汉,膀大腰圆,五官单看都不难看,结合起来却有种莫名的凶悍,受古惑仔影响,一心想当红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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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沙一米七,体型偏瘦,性格跳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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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兄弟里的老幺,从小就在孤儿院,小时候经常被人欺负,八岁跟着项越他们,才能吃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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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诏、连虎、巩沙和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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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从小一起长大,十岁就拜了把子,立志要当扬市的扛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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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终于“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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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越喜提十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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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诏揽下不少罪,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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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沙和项越一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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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虎则死在掩护项越逃跑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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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越看着眼前的三人,眼眶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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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步走上前,一把抱住他们,心里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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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这一世连虎还没死,兄弟们也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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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这辈子死也不混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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