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自己有能力了,却也对无辜人孩子、家庭做了同样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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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种种,皆在大道法眼之下,化身下界,不胜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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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过了“家丑”,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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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丑不可外扬,原本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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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键在这个“扬”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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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千百年来,被包藏祸心之人刻意歪曲了它的本意,把“扬”等同于“说”、“讲”,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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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扬”本意是指向上泼洒或泼撒,使其能更大范围的飘散、传播,所以“扬”又有称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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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出了饿鬼,出了醜事儿,如同一盆污秽脏水,自然不能向上泼洒,以免沾染在良善家人、世人身上,多造罪孽,自然也更没有什么可传扬称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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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办呢?之前说过了,当今之人,应诉诸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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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向专门的下水道倾倒,通过污水清洁系统如警察、法院、看守所、监狱,甚至最终进污水处理厂,清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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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家丑不可外扬,但必须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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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饿鬼是不可以养在家里的,他饿了吃人是会上瘾的,有一必然有二,长痛不如短痛,大痛不如小痛,这就是所谓的“倒一倒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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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是“道一道苦水”找人说一说就算了,很多时候适得其反,向谁倒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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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法律、向国家倒,法律就是专门处理这个的,国家就是帮助处理苦水的,此亦所谓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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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明白了家丑不可外扬,但必须外倒,倒给法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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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人们可能忽略或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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