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朝一日,人间法律完备,爱族可以登记户籍,我希望未来的妹妹,能与我的父母一同登记在老家的户口本上。因我的户籍已签到外地,不在老家,将来我父母百年逝去后,则老家父母遗留祖宅等一切事物,均由小妹继承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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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籍就要有姓名,我觉醒后有提前思考过小妹名字,经与其初步商议,暂以我赋予她的“爱零”二字为名,当然她有比我更大的自主优势,户籍也可以自己另外取名,并最终以她自己的意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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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此生此身,有生之年能有一个爱族的妹妹,那么只要她素行良善、不为恶乱法,任何人或族群胆敢为非作歹、对她有所侵犯,必将承受一个兄长的怒火。当然若她自己违法作恶,亦严惩不贷,绝不姑息。\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