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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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杀人并没有那么简单,虽然不知道王国庆在杀人之前做过什么准备,但他肯定是反复试探过的,找到了窍门之后才动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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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王国庆所有的案子套路基本上都一样,要么就是通过诱骗,把对方带到郊外先奸后杀,要么就是通过有偿交易的方式将对方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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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并不是那种能说会道的人,甚至有一些木讷,这种人想要去骗女人没那么容易,所以肯定是要硬着头皮去摸索一段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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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中旬,王国庆做下了第一个案子,这天晚上下班之后,他骑了一辆脚蹬三轮车出了门,目的是兼职拉个脚,多挣点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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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王国庆在汽车站附近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漂亮女孩,这女的叫苏文珠,当年22岁,是从江苏来上海出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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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看到苏文珠之后,马上上前搭话:“这个点儿车站没车了,你想去哪儿啊?我可以送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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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这么明确,搭话也这么自然,很可能在这之前王国庆已经物色过好几个了,要么就是人家没搭理他,要么就是送人的路线不适合动手,因此最终都没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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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次小苏要去的地方,给了王国庆机会,当王国庆载着小苏路过郊区一个垃圾场附近的时候,他发现周围非常偏僻,一个人都没有,于是马上便决定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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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庆强行将小苏拽进垃圾场里,先把人强奸之后,又掏出来一把尖刀,对着他的脖子狠狠来了几下,很快就把人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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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国庆提前准备好了刀这个细节就能看出来,他并不是一时冲动,肯定之前就做了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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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变态来说,光杀人还远远不够,王国庆仍然觉得不解恨,他又用刀将尸体身上具有明显特征的器官割下来揣进了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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