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木兰县,他要在这里了断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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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之前王洪波在给那个保育员写信的时候,就提到了自己设想过的结局,他最后一封信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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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怕死的,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我宁可自杀,也不会让警察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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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人根本就没有必要留什么好名声坏名声的,没有任何意义,显得特别虚伪,反正你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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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照我们目前对生命的理解,王洪波说的也没有错,不过抛开大道理不谈,还是要谨慎一些,万一死了之后还有下一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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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王洪波什么时候到的木兰县,只知道他在7月4号凌晨又做了一案,估计他回这里的目的也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为了在临死之前再霍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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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号凌晨两点半左右,王洪波去了木兰县第三中学的教师宿舍,同样是用火烧纱窗的方式,翻窗进了一户人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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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间的土炕上睡着姐弟三个人,一个23岁的姐姐,带着一个17岁的妹妹和一个16岁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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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波进屋之后,对准那个17岁的女孩脖子狠狠来了一刀,连气管带动脉都给割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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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炕上的另外两个人都惊醒了,王洪波又对着那个16岁的男孩捅了几下,但并没有下死手,只是把他打退了,随后便匆匆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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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起案子之后,王洪波跑去了300米之外的松花江边,在这里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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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波尸体的位置离江水只有一米多远,他的身下垫了一件红色的雨衣,而且光着脚,附近也没有找到他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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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尸体旁边有一个敌敌畏的空瓶子,当年很多人自杀都喝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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