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而且,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敢再接近这家店一百公尺范围之内了。
可是晓笛不是一般女孩子,某些地方她就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耐心不足、脸皮超厚,当她自尴尬的最高顶点镇定下来之后,便决定要硬起头皮直接进去二楼叫庄月静下来,两人另外换个地方聊聊近况去。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她才刚爬上二楼,便瞧见庄月静正在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大吵特吵,她马上忘了一切冲过去助阵──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吵些什么,眼见战况愈演愈烈,店长也赶紧冒出来充当和事佬劝架。
然而,吵著吵著,显然理亏的对方眼见即将吵输这一仗,在万般不甘心之下,毅然决定要遵循小人动手不动口的至理名言,以便赢得这一场纯属女人的战争。
她蓦然出手猛推晓笛一把。
要是在平常时候,晓笛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case,看是来几百只手再加千只脚她都不怕,可是现在她穿的是窄裙,穿的是高跟鞋,一个不留神就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跌坐在某人的大腿上,就在那一瞬间──
惨剧发生了!
一道长又清脆响亮的裂帛声清清楚楚地传入附近所有人耳内,于是,四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店长呆住了,吵架的人也忘了吵架,推人的人更是一脸“捺a按呢”的表情,每个人都傻眼的盯住她,她则想当场自杀了事!
那件价格菲薄,坚实牢固,又能将她的健美身材完美地凸显出来的窄裙,终于如她所愿地壮烈成仁了,却好死不死地偏偏选在这种时候。
它到底跟她有什么仇啊?
几秒钟后,她耳际突然吹进一丝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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