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原主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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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饿死人的年头,林家每隔十天半个月都能吃上一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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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是林水生跑去县里割的,有时候是二两,有时候是半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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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不多,但是这些肉到最后都进了原主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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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其他人只能围在灶前闻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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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是敢偷吃,一定会遭到王秀娥的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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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家里唯一的金孙林长富,都少不了一顿竹笋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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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原主在这个家的家庭地位凌驾于任何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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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着眼前瘦到脱相的王秀娥,林绾绾真的没脸再继续吃独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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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你瞧我现在胖的都没眼看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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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前些日子我听大哥说咱们大队的王老根饿死了,我看不如把买肉的钱都换成粮食,让家里人都能吃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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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娥见闺女这么懂事,心疼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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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闺女跟前乱嚼舌根的大儿子骂了一遍,又转头安慰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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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听你哥瞎咧咧,王老根饿死是他活该,好好的口粮不吃,拿去给小寡妇,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饭都吃不上了,还想着裤裆那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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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家不一样,咱家有爹娘还有你的三个哥哥在,绝不会让你饿着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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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吃,该喝喝,减什么肥,你一点都不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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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队里那些长舌妇又在你面前嚼舌根了?跟娘说,都有谁,娘去把她们嘴撕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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