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几乎没有几人能得到好的结局。
不是被转化成低级吸血鬼,就是对血族吸食血液的过程慢慢上瘾,然后在对方的诱导下,一步一步地放低底线,出卖身体,出卖人格,出卖尊严,成为匍匐在血族身边,一只日日提供血液的血奴。
即使有一天能够幸运地回到人类社会,他们也活不下去了,离开了血主之后,那些沉积在身体中的毒素就会爆发出来,日日夜夜地折磨他们的□□和精神,不过端端几日,他们就会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那些人最后全都选择了自杀,用一种可以称之为痛苦的方式,割开自己全身的静脉血管,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路星遥一向秉持着尊重他人命运,放下助人情节的原则,对血族和人类这种“你情我愿”的合作,从来没有插手过。
在他看来,相信吸血鬼,答应吸血鬼的条件,和吸血鬼达成合作的人类,无一例外全部都是蠢货。
而人类社会的蠢货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再特意救回来几个,增加分量。
若不是看这小孩实在合他眼缘……他怎么可能在这里,和他浪费唇舌。
路星遥收回思绪。
再次将目光投向面前的少年。
他看起来年纪很小,也不知道有没有满十八岁,一双眼睛漂亮又清澈,鼻尖又挺又翘,嘴巴的形状也很好看……
只是下颌有点尖,皮肤也没什么血色,苍白得有些过分了……好像这辈子都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
腰细,腿细,手臂也细,手腕更是瘦到两根手指就可以轻易合拢的程度,好像稍微强大点的风都能将他吹倒。
路星遥不着痕迹地比划一下阮朝小腿的宽度……感觉稍微用力一些,都能将其折断。
好惨的小孩,长这么大估计都没吃过什么好吃的吧,怪不得会一时鬼迷心窍,跑到吸血鬼的地盘上,参加这种恶心人的宴会。
路星遥打定了主意想要劝说他迷途知返,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半途而废。
口头劝说不管用,看来得采取一点更为激烈的方式了。
路星遥做下了决定。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崭新的手机,熟练地按亮屏幕,指纹解锁。
手机壳也是那种很时尚的款式,边角处还缀着络子打成的骨链,他挑眉问阮朝:“我手机里正好还储存着几张低级吸血鬼的照片,你要看吗?”
没等阮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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