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味。
季思谙犹豫片刻,点了头:“好。”
-
霍煜没和季思谙一起回酒店,季思谙在老远的路口就下车了,自己扫了一辆单车骑回去。
黑色保姆车从她边上开过时,霍煜支着下巴,脸几乎贴到玻璃窗上看她。
一旁的程力咬了一口肉包子后,目不转睛盯着霍煜看。
“你粉丝要是看见你这么痴男的一面,”他停顿下,努力把那口包子嚼嚼嚼,咽了,“眼泪得淌出一条长江来。”
霍煜的视线一直追随那抹倩影,直到看不见,他才收回视线,不以为意地挑了下眉尾:“太爱了,没办法。”
程力:“……”
他突然觉得霍煜恋爱后,脸皮是越来越厚了。
恋爱脑的本质,简直显露无遗。
但不得不说,和季思谙恋爱后的霍煜,变得比以前鲜活许多。
有了几分人情味烟火气,情绪丰富多了,连心智都有点返老还童的趋势。
看到霍煜一脸幸福,程力把那些怼他的话咽了回去。
本来想八卦一下昨晚在望海餐厅的事,那会儿的霍煜简直脸黑如碳,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情绪瞬变,可把他吓坏了。
当时程力是真怕霍煜一怒之下冲下去,把季思谙对面坐着的那个男人打一顿。
霍煜什么也没做。
后来程力又想,他应该做点什么的,哪怕是把那男人打一顿呢。
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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