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烈有些恍惚地看向山下,不时还有人从山间的小道上走过,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不安的预感越发的强烈,他顺着记忆中的方向下飞行,来到了记忆中他身死的地方。
这里的草木已经长齐,但能从折断的枝叶中看到一些拖拽的痕迹。顺着那些痕迹向前追踪了好一阵,程烈找到了一具像是被野狗啃食过的尸体。
它半掩在泥土之中,已经被雨水泡得发烂,也就衣服还相对完好。
那不正是他么?
“wtf!”
程烈惊了,失声道:“杜祺坤那个混球不会连失踪都没给我报吧?!”
他抬头看向林区的山路,也就七十多米的距离。这么近,只要有警察来找,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结果他的尸骸就这么在这里躺了两个多月?!
“杀千刀的玩意儿,看爷不弄死你!”程烈握紧拳头,气得牙痒痒。
他原以为那家伙在自己住着院,身上还插着三根管子的时候,依旧不断地往下派活的嘴脸就已经够可恶了。没想到现在人都没了,他居然还隐瞒他失踪的消息不报?
真就公司的名誉比人命都重要呗?!
这要放在早些年代,不分分钟得被抓出去挂路灯上?
“呼……冷静,冷静,不能在这个节骨眼杀人。”
感受到自己强烈的情绪波动,程烈不断地安慰自己。
要是没有这次地狱之行,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估计就直接找上门搞人了。但在这股节骨眼,动手了就前功尽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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