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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峋依旧在喋喋不休:“我根本不知道你看上他什么,那种小家子气的男人!你给我讲讲,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郑爷挑眉,“你真的想知道吗?”
霍峋憋气,这种时候不该说‘其实根本不喜欢他’、‘只是凑合’之类的话来哄他开心吗?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霍总还得硬着头皮点头,“真的。”
他倒要看看,郑秋白还能不能讲出‘眼瞎’之外的理由。
要是能,那今天晚上他可一宿都不准备睡觉了,在这张床上,郑蝴蝶也别想睡。
“其实我也不记得了。”郑秋白捏捏霍峋的耳垂,“是真的不记得。”
上辈子对于叶静潭的感触,郑秋白留有印象的更多是负面的情绪,那份‘爱’充斥痛苦和悲哀,他被蹉跎成了一个不像他的人。
站在郑爷如今的视角看,哪怕是年轻叶静潭,也达不到惊艳他、使他一见钟情的程度,除了眼瞎,郑秋白根本找不到其它更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他的斯德哥尔摩。
非要说,那可能是他被小说既定的人设?
不过这太荒谬了,直到现在,拥有爱人和孩子的郑秋白,也不是特别情愿相信,他生活在书中的世界。
他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人,有事业,活的足够漂亮,他的人生与生活,怎么会是浅薄的几个词句、轻飘飘几张书页能轻易诠释的呢?
“不过,”虽然郑秋白不记得他对叶静潭的初心,但,“我记得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还欲发作的霍峋立马噤声,翘首以盼等待郑蝴蝶的下文。
“因为你长得帅,我没见过你这么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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