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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91年,爱迪生和他的助手威廉·迪克森就完成了活动电影放映机发明并申请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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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他联合当时的九家制片公司,组建了爱迪生电影专利联盟,收起了专利授权费。只要电影院想要放电影,每周就需要支付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发行电影,每年要交5000美元,不支付费用,就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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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立了电影专利联盟之后,爱迪生不仅到处起诉这些拍电影和放电影的人,还仗着自己是唯一合法放电影的人,到处拷贝人家的片子来放,不支付任何版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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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为了监视电影人,爱迪生还专门建立了一个严密的情报网,专门查探谁在不经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偷偷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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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请打手闯入片场,对着没经过他授权的电影放映机拿着枪就是一顿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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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迪生的压迫之下,电影人逃离了爱迪生的大本营新泽西,跑到了位于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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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初将洛杉矶选做好来坞的据点,可不是因为看中了这里的天气和景色,纯粹就是这里靠近墨西哥,如果爱迪生真的派人过来的话也方便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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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幸运的是,这群电影人最终没有等到爱迪生的专利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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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因为爱迪生及其专利公司的所作所为,已经形成了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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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随着最高法院的宣判,爱迪生一手创立的专利公司也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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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因为是美国的“反垄断法”在电影行业的第一次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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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由于爱迪生的倒台,这一批出走的电影人才能出头,并且在之后的岁月里,凭借着各自强硬的手段,走到了电影产业的权力中心,成立的电影制片厂形成了新的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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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者终成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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