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任君美上来就是一个拒绝认罪的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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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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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张伟只能尽量补救,把任君美的话往回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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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策略就是,弃车保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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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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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是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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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诽谤罪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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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退为进,绝处逢生,专攻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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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针对寻衅滋事罪也无法进行罪轻辩护,只能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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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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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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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四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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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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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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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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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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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硬着头皮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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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方当事人网络发帖的行为,并不符合以上四种情形的任何一种,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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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缓缓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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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律师确实有两把刷子,只可惜,这刷子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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