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提前取证,将相关微博截图、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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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院立案后,罗祥还专门申请了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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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此调查令,从微博官方获取了后台真实数据——所以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你在网上留下的痕迹是不可能清理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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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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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要是微博官方不配合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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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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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是不知道法外狂徒的“狂”字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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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开始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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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有力的证据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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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自然就是林北提供的出租车内监控视频以及自己用手机拍摄的视频,用来还原事情真相,表明尾随行为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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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就是微博官方提供的,任君美那三条侵权微博的内容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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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表明对方的诽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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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说明诽谤言论的传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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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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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一些边角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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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证据链就彻底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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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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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对于这些证据你是否要进行质证?”审判长问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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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道:“我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但不认可证据的证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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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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