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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给人造成了多少钱的财产损失,那就给人赔多少钱,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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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呢,为了减轻刑事责任,被告人会在原价赔偿的基础上,做出额外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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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为了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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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肯多掏钱,对方凭啥谅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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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是产生矛盾冲突的双方,换句话说,本身就是有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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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直白点,被害人巴不得被告人多坐几年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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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多给点钱就想从被害人手上拿到谅解书,这不是在想屁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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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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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把李四的车子故意划了,4s店定损是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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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金额,足够张三入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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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李四赔了1万,足够李四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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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李四来说,这1万也顶多只能让他修车,表面看上去似乎是恢复原样,但李四内心来说,难道就能这么简单谅解了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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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汽车维修造成的贬值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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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不考虑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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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确实可以说,张三把李四的车恢复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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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四在修车过程中付出的时间、金钱、精力等,谁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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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要不要把车开到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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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回路途要不要花时间?可能还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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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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