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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加放下电话,叹了一大口气后往床上坐下。他从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香烟和打火机,衔着香烟,点上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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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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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加一边吐着烟,一边自言自语。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说实在的,他也觉得莫名其妙。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计程车公司愿意出车,来到深山里的小木屋,时间已是十点二十分了,到现在也才不过四个小时半而已。但是一来就碰上了杀人命案,甚至还被人怀疑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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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原本该是十分美好的夜晚,能够和在网络中聊天的朋友们见面,另外又能和那心仪已久的邱明见面……可是,现在却被恐怖和后悔的气氛一层层地包裹着。已是第二年重考的栾加,甚至准备在这三天里,以一个一流大学生的身份去好好地过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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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加拿着香烟的手一直在颤抖着,他把才吸了三口的香烟,打算朝烟灰缸里捻熄时,倏地又停住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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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如果在这个地方留下了烟头,等一下又不知道会被人误会成什么了?尤其是那个华民。于是他又抽了一口,然后站了起来。栾加朝横躺在床中间的死尸看了一眼,然后越想越害怕也跑出了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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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站在被冰雪覆盖的原野中,她再度穿上事先埋在雪里,沾了血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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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并没有把沾了血的外套拿进木屋,只要自己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又找不出物证和动机,那就不可能会被问罪。所以,物证是绝对不可以留下的,尤其是指纹和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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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明在行动时就特别注意这两项,这是从悬疑推理剧里学来的完全犯罪的第一要件。邱明的手中正握着一把细长的小刀,那就是杀害曾凡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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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邱明杀曾凡时,还特地在滑雪专用手套上再戴上一副橡皮手套。因为如果直接戴橡皮手套的话,指纹就会留在手套里,如此一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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