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喜欢玩一种叫做车震的勾当。
无论是从生理学的角度,还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哪怕有人喜欢从物理学或者犯罪学甚至于植物学的角度去思考。都能得出一个相同的答案,那就是在床上办事儿远比在车里舒服的多,即便那是一辆房车也不例外。或者干脆说的透彻一点儿。在一个宽广并且柔软的空间里干那种事,总会比在又逼厌又硬邦邦的地方搞起来舒服,关于这一点,大概不会有人反对。
可是往往还是有人对在车里乃至野外又或者是电梯里、公共洗手间的隔断之中等等一切公开场合之中的狭小空间乐此不疲,艾一戈绝对相信那帮人半定不会是觉的在这些地方真的很爽,只不过当爱情和性需要走到一定的阶段之后,双方都会缺乏足够的新鲜感,于是乎,类似于车里或者电梯里的这些糗事,就应运而生了。
这些空间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但是绝对不是空间的狭小,比如野外草地之类的地方就绝对是个例外。于是乎它们的共同点就呼之欲出,嗯,没错,就是公开场合。说穿了,无论是车里,还是电梯或者洗手间之类的地方,都属于绝对公众场合,就像是一对男女无论他们多喜欢在车里嘿咻,也绝对不会愿意把车停在属于自己的私人车库里,然后关上门就为了在车里胡搞一番。之所以在车里,还不就是因为车子停放的地点属于公众场合。夜晚是必须的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嗜好比较特殊的人会选择在白天,但是偶尔来往的人们以及过往的车辆,就会让这些男女感觉到心理上的极大刺激,那种想要激情澎湃但却又隐隐约约轮被人发现,实际上心理上还有那么一丁点儿对于被人发现的期待穿的复杂诡异感受,造就了这帮男女喜欢寻找各种不同的场合胡搞乱搞的现象。
艾一戈发现,他以前和吴曼殊世好,武青阳也罢,等其他的几个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偶尔心里也会有那种很强烈的**,那就是把做缓的地点换到床铺之外的的方。比如说他也曾经跟武青阳试过在自己的办公室的办公桌上,并且那次两人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跟当时吴曼殊恰巧打来电话让二人心理上更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变态快感也是有着相当大的关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