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高兴,反而是有几分得意地抬高了下巴,面露轻蔑之色。
他们不是笃定,自己离了顾淮是她的损失,以后的日子都不可能有跟顾淮在一起好吗
可是现在,她就成了在蓉城小有名气的女作家,蓉城大学里的大才女。
也狠狠地打脸了,这些看不起她的家人们。
出版了,那岂不是有很多钱魏靓芬满脑子都是钱。
陆天佑看了一眼林思雨,挠挠头说:还行吧。
林思雨的散文,最开始是向报社投稿的,一篇散文一千字左右,稿酬是三块钱。
散文在报纸上登得多了,渐渐的有了名气。
要放假前,出版社联系到她,说要将她的散文集合成册出版,给了千字八块钱的出版费。
散文集的字数总共是五万字,出版费拿到手是四百块钱,回家前跟出版社签了合同,钱也已经拿到手了。
林墉看着高傲的女儿,扯起嘴角笑了笑,他倒是小看这个女儿了。
知道大姑姐不靠男人,自己写文章也能出版挣钱,魏靓芬的态度顿时就变了。
谄媚地恭维,大姐,你身上这件大衣真好看,一定很贵吧。
林思雨低头瞥了一眼身上的大衣,还好,不算贵,也就一百块钱。
这大衣是她拿到出版费后买的,她要回家,自然得有一件体面的衣裳。
天哪,一百块钱还不贵,都抵我三个月工资了。魏靓芬惊讶道。
心想大姑姐一百块钱的大衣都说不算贵,她这写文章得赚了多少钱呀
起码得有几大千吧。
秦淑兰在厨房里听见了,也出来夸了两句。
我家思雨就是出息。
晚上六点半,林家开饭了。
来思雨,吃肉。秦淑兰殷勤地夹了一块五花肉在女儿碗里。
这肉她都放两天了,本是打算中宝在家的时候吃的,可他总不着家,就放到了现在。
林思雨看到碗里的肉,顿时捂着嘴干呕。
呕呕……
陆天佑见状连忙把她碗里的肉夹走,一边夹还一边说:思雨现在吃了不了肥肉。
说完发现四周安静得可怕,一抬头就见林家二老和魏靓芬,都神色各异地看着林思雨。
肉被夹走,林思雨就好多了。
思雨,你这是……秦淑兰皱着眉欲又止。
林思雨端起水喝了一口,一脸坦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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