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赖活着,你还年轻,即便顾淮不要你了,你也还能找个条件还成的男人再嫁呀!”
林墉没好气地道:“她一个远近闻名的破鞋,谁还能娶她?”
“有的,有的。”秦淑兰点着头说,“你们还记得咱们老院子隔壁的王翠花不?”
“王翠花?”林墉说,“她男人是制衣厂的车间主任那个王翠花?”
“是的。”秦淑兰用力点头,“前天你们都不在家的时候,她来找过我,想让咱们家思雨嫁给她儿子曹光华。”
林思雨:“曹光华,曹光华他不是个傻子吗?我才不要嫁给一个傻子。”
以前还住老院子的时候,她是见过曹光华的,那就是一个傻子,只会流着鼻涕和口水嘿嘿笑。
她林思雨就算再落魄,再没用,也不会嫁给一个傻子。
林墉:“我听人说曹光华娶过媳妇了啊!”
娶的好像还是个农村姑娘。
“那是一只不下蛋的母鸡,结婚十年都没生个孩子,去年就离了,所以曹家现在想找一个能生的。”秦淑兰看了一眼女儿林思雨。
她生了四个孩子,三儿一女,曹家就是看中了,她能生,还是生儿子的命。
“思雨,曹家就一个儿子,而且曹明现在还是制衣厂的副厂长。只要你嫁过去,能给曹光华生个儿子,等曹家两个老的一死,这曹家的家产,可就是你和孩子的了。”秦淑兰拍着女儿的手劝道。
想到曹家看中了她的肚子,林思雨的肚子就抽痛了一下,“你想都别想,我死都不会嫁给一个傻子。”
林墉:“那你去死好了。”
林思雨红着眼瞪着父亲,挣脱开她妈的手,跑出去了。
“思雨……”
林墉:“别管她。”
秦淑兰转身,“你真不怕思雨想不开去死啊!”
林墉冷笑,“她不会去死的,她没那个骨气。”
他自己的女儿,他还是清楚的,她这种人最怕的就是死。
林思雨一路跑到了大桥上,低头看着桥下深不见底的河水,有一种想要直接跳下去的冲动。
“林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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