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腰上掏出一把已经上了趟的手枪,放回到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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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个形势,他也确实没啥办法,给程路的金子全当是喂了狗,不过无论如何,他也必须要先报仇,哪怕只是收点儿利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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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出屋子,来到一处偏僻低矮的小房子,这房子里的地面比大街还要矮上半米多,伸手就能轻松摸到房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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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屋都要低着头往下走,这房子屋里也是低矮得很,虽然住着难受,但是出门比较吉利,叫做“步步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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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嘛,出门必须先上几个台阶才能走到大道上,不高升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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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昏暗得很,一个邋里邋遢的男人正在把自己吊在房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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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一只手攀着房梁,上身穿着一件短袄,下身一件黑黢黢的棉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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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梁很粗,远远超过手的长度,所以他只能用手腕勾住,而不是用手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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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手指头死死扣住木头,牢牢地挂着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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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屋里进来人了,男人低头看向门口,他的头发又长又乱,挡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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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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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棍子放下一个挎包,从里面拿出一堆吃的,还有一瓶酒,放到里屋的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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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手腕一松,便轻轻落到地上,伸手拿起一大块肉,往嘴里猛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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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只手拿起酒瓶子,用牙齿咬掉塞子,灌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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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蹲在地上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边斜着眼睛看向李老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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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黑我问你啊,李强他们那帮人,要是动手的话,你能对付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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