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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晚心智成长得很快,在薛怀朔手把手地教导下学会了基本构词规律,然后就一个人滚到一边去认字了。她明白认字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一个人非常认真地在窗前看书,边看边学。
薛怀朔本该给她几本书法大家的字帖,但一时私心起来,教她学自己的字迹,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学得很认真,一点一点临摹下来,学得很像,还很得意地拿给他看。
薛怀朔调息结束,在屏风后面检查了一下,很欣慰地发现手臂上大睁的血淋淋眼睛已经消去不少,变成了平整的皮肤。
整理好衣服出来,看见她还在窗前坐着认字,摸了摸她的头,便下去请老板娘做点吃食。他自然是不需要进食的,但样子还是要装全,况且师妹是真的很喜欢吃凡间的食物。
老板娘边收钱算账边告诉他好消息:多闻天王停下了雨雪,现在商船可以离岸了,快和您家妹妹去天王府拿了出关拜帖,和老陈他们一起上船离开吧。
薛怀朔愣了愣,连忙笑着答应了。
他站在柜台边上等待跑堂小二将食物打包拿出来的时候,看见自己师妹三步作两步从楼梯上跳下来了。
和每一个正处青春期的小姑娘一样,江晚很快就疯狂地喜欢上了言情小说——也就是话本,才子佳人、将军公主、道士妖精,永恒的题材永恒的虐点。
她在高强度高密度的学习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老板娘借话本看。
老板娘刚才收了薛怀朔额外给的银钱,笑容很灿烂,把自己不看的话本都找出来送她,还夸赞她手上戴的戒指好看。
江晚手上有个很是朴素的银戒,她只有这几天短暂的记忆,一直以来这只银戒都戴在手上,师兄还嘱咐她小心收好,不要掉了,最好也不要叫人看见。
现在给人夸了,她第一个反应是不好意思地去看自己师兄,把戴在戒指的手往身后藏了藏。
薛怀朔并没有说什么,帮她将那几个薄薄的本子收好,礼貌地向老板娘道谢,客套之间不动声色地用了个术法,把她的记忆抹掉,然后牵着自己妹妹走了。
江晚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觉得他这样的人脾气又不好、又喜欢和人起冲突、还不会说话,肯定很难在人群中生活下去。
简单概括,傻白甜又情商不高,还爱发脾气生气,虽然厉害到没人能杀他,但是肯定是不太被大家欢迎的。
但是现在他也都变了,也会和陌生人客套,也会不走心地捧场假笑;乱生气这一点更是完全改了,整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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