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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撅了撅嘴,更加水汪汪地看着我,“我想要你嘛!”
“晚上再要!”我扶着他的腰、把两个枕头塞在他的背后、又用靠垫垫高了他的脑袋,这才褪掉了他早已支成了小帐篷的四角裤衩,分开了他的腿(嘿嘿,他已经有些日子没用纸尿裤了,一次都没有失控过!如果觉得不放心,他会自己爬上轮椅去厕所;着急的时候也会推醒我、要我帮他去!)
“唔!”他的嘴撅得更高。
我坐在地毯上看着他,最后通牒道:“要还是不要,赶快做决定啊!”
他的嘴是撅着,可是眼睛却朝自己的小兄弟溜了溜……就是“要,快点儿”的意思。
我狠狠地咬了他的小细腿一下,疼得他“呜”了一声,眼里盛着的两汪水几乎要滴出来了,撩得我也“呜”了一声,托着他的腿、从下往上地细细啃噬他白得几乎吹弹即破的肌肤。
他现在越来越喜欢我亲他的腿、脚,因为他知道我真的喜欢他……从头发到脚趾、每一微米都不放过地喜欢!很快、他就急不可耐地抱着我的脑袋把他的小朋友送上来了。
“哼哼!”我得意地低笑一声……就知道方案b神速嘛!遂了他的愿。
他“啊”地低叫了一声,头猛地往后一仰、双手捧着我的脑袋呻吟了起来。
我配合着他的情绪起落、时不时地咬一下他的腰侧或者大腿,刺激他的感官……然后,很快就收降了他家骄傲的小兄弟。哼,看你还敢给姐姐添乱!
等我漱完口回来,他摆出一副哀怨样儿、瞪着我,“晚上还要!”
“人小志气大嘛!”我揉了揉他本来就已经乱哄哄的头发,俯身抱他起来。
“就要、就要!”他在我怀里扭来扭去、就是不肯使劲儿。
“行行行!刚才不是答应了嘛!”我笑。今天是他生日,他要怎么样都行!
“不准反悔!”他低低地嘀咕了一句,这才勾着我的脖子坐了起来。
到民政局的时候已经快十点半了,幸亏今天是礼拜三、上班的日子,不过前面还是排了十一对(天哪!)等着进城的准新人(作者按:借用钱先生的《围城》典故)。
我听莉娜说过,她和wilson领证的故事。她说涉外婚姻的手续要比普通的婚姻麻烦一点、贵一点、花样多一点、耗时久一点。等轮到我们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么多个“一点”有多“一点”!再加上方致远的情况特殊,本来就够引人注目和不方便的(nnd,我要写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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