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香港住了三天,第四天回了上海。
这次在香港的所有收获如下:
1.见到了方致远的母亲方面的所有长辈,共六人(外公请客喝早茶那天见到的)。第一次见外公外婆时,得戴不上手的翡翠镯子一枚(经莉娜在珠宝行工作的朋友鉴定,该玉镯果然属上品!)。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见到了方致远的舅舅、舅妈和阿姨、姨父,得千元港币大红包两个,并赢得一致好评和祝福无数。所得财物通通归本人、何小笛所有,连同外公写给我们的大红纸一起被谨慎地收藏起来了(外公给我们把从今年到明年的好日子都给写上了,估计是担心我们会来来回回地变卦!心思活络的外公!)。
2.nikkoraf80~200mm,2.8d镜头一枚、d200配套电池盒一个。这些都是小混蛋对把我气病了心存内疚、竭力补救的手段之一(当然,我依旧没给他好脸色看!)。
3.吵架一回。随吵附赠发烧一次、清粥小菜和强制卧床休息大半天(为了这事儿,我差点又跟他闹了一回!)。
4.小混蛋的青春玉照若干张、背景报道无数篇。附赠情绪波动、食欲不振一整天,且作案时伴随有做贼心虚、感觉背叛等症状。
5.小混蛋语录一箩筐,名列榜首的是:我在自己的公司里高就!
6.对彼此的了解都增进了一大步(不管是从正面、侧面、还是背面搞到的,反正是了解了!)。附赠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吵吵闹闹、搂搂抱抱等前期手段和后期效应一大堆。
7.港式美食无数。附赠随身携带、便捷式救生圈两只(小混蛋也给养肥了一点!)。
盘点完毕,收获颇丰,然后就该……认真上班了。唉,去做方致新的手下去了!
方致新负责公司外务。所有寻找、联系、接触、接待、初审、必要时的陪同等,都是他的工作。等到事情进入到一定进程,比如具体洽谈、深入会晤、谈斤论两等实质性阶段的时候,方致远就会适时地介入进来。鉴于方致新眼睛的状况已经到了无人陪同、无法独自行动,而且还在呈持续恶化的状态,从我一进e&s起、就开始天天、时时地跟着他一起办公了。
我要求的桌子没搭在小混蛋的办公室里、而是搭在了方致新这边。虽然和方致远只是一墙之隔,但是碍于方致新的密切监视和严厉镇压,我很少有机会、也不太好意思有事没事地就往隔壁跑。
刚开始工作的第一天,方致新就给我立下了几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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