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懿,已经和商叶初双向拉黑很久了。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还躺在商叶初的好友列表里,商叶初每次想删掉他,想想他那位精明的奶奶,最后便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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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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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叶初草草地扫了几眼塞到爆炸的消息,将手机一丢,走进了淋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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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的水流涓涓漫过躯体,酷热、黏腻和烦躁被冲洗一空。不知过了多久,商叶初赤脚走到镜前,伸手抹去镜上水雾,看着镜中那张氤氲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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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叶初的心情很一般。准确地说,是相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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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时山那些话,影响出乎意料地大。商叶初的生日对她和她母亲而言,本来就不是什么好日子。被时山这么一搅和,心绪更是烦闷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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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山口口声声的“爱”和恨,并没有给商叶初造成太大困扰。她有点喜欢时山,这没什么可遮掩的。在初中时,她也曾喜欢过盛闻之,还收藏了盛文芝写的幼稚小说当成范文。因为盛文芝是那个小县城里罕有的,干净洋气又漂亮的小女孩。在高中时,她也曾喜欢过出兰,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跟着所有人霸凌她的人。上辈子临死前,她甚至还喜欢过一位只见过两面的编剧,翘首期盼着想演对方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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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山比他们更好些。他体贴,温情,永远不会让人扫兴。就像一个会持续给出正向反馈的情绪陪伴机器人。商叶初浸泡在这份舒适中,纵使不至于沉沦,但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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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和时山撕破脸,就像失去了一双穿得很舒适的旧拖鞋——好吧,难免有些恼羞成怒。因为季死人说对了,商叶初确实有几个时刻几乎险而又险地中招,觉得自己对时山是特殊的。如今真相揭秘,她确实对时山挺特殊。特殊得如同一根骨刺,还是长在第一节脊椎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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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就像一位故作成熟的小大人在大人面前声明“吃甜食太逊了”,一转头却被人抓包在糖果店里偷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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