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矿场上的管理,卖力做活之后,矿场甚至给了她一个组长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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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还是罪犯身份,可因为她表现积极,朵兰甚至得到了允许能自由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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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的丈夫与孩子们还是没有自由的,对于矿场的管理者来说,这也是一种防止朵兰逃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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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以优待俘虏,优待苦刑犯,但要是苦刑犯仗着这丝优待逃跑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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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兰对此是毫无意见的,甚至如果不是明大人鼓励的话,她哪怕有了下山的权力也不想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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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上当犯人不挺好的吗?有吃有喝有地方住,什么都不用操心,就连下雨了,都有人为矿工们提供雨衣,下雪了,还会发在雪地里走也不会浸湿脚的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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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朵兰还是尝试着下山了,因为明大人说,如果她真的想要融入柳州,变成一个柳州人,那就要提前知道山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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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大人的原话是:“你们的刑期是有时限的,等到刑期到了,你们部落的所有人都会刑满释放,总不可能一辈子做苦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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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兰其实想说: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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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做这样的苦刑犯,朵兰是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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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明大人说的自由什么的,朵兰表示不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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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那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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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对于突厥贵族以及首领们来说,可以徜徉在偌大的草原上策马奔腾是一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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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从小到大都是在小部落生活,每年都过着担忧食物不够吃,担忧冬日太冷自己以及亲人会冻死,担忧夏日太热牛羊生病,担忧草场衰败只能被迫整个部落一起迁移的一个普通草原牧民来说,自由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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