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禁,拿到手就赶紧戴上,各种角度摆弄,越看越喜欢。
李北星在旁边笑眯眯看着。
当然不至于说因为男朋友给小姑子做一个镯子,就心生嫉妒。
拜托!
陈景乐给她可是做了一整套金饰,后面结婚要用到的五金,陈景乐也打算自己动手,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要尽量做到最好,符合自己审美。
这种情况下,还有什麽好不满的?
更多是对陈景乐手艺的惊叹,自家男朋友真的太厉害了,好像就没有什麽是他不会的,但凡花点心思就能学会一门在别人看来门槛很高的技术。
这天赋实在让人羡慕。
而且是无论什麽领域都好,夸张得很。
「要是早点遇到他,估计家里公司又会是另一番迹象。」李北星想到这,摇头失笑。
这种假设只能存在于想像之中,不成立的。
陈景乐之所以选银饰而不是其他,是觉得对身为学生的陈绮云来说,金饰或者翡翠玉石之类,太高调了。
放眼岭南,谁家会给读书的小孩戴金饰啊?
怕别人不知道你家有钱麽?
要知道飞车党砍手党也才消失没几年,放到2010年之前,那会儿你要是敢戴金饰出门,被盯上了是真会被抢的。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都会被直接扯下来,半个耳垂都给你扯掉,拎包的手给你砍掉!
也就10年后出生的小孩子没见过那些。
8090年代就更不用说了,车匪路霸什麽的。
陈景乐打心底觉得治安最烂就是那30年!
还是银饰更适合小孩子,银价不高,没人会盯着这个抢。
「好了,去吃饭吧。」
陈景乐笑说。
今天周六,出来逛街,自然就顺便外面吃饭,懒得再回家煮。
不知道吃什麽的时候,就去吃自助餐。
李北星当初送他的那张年卡,到现在都没用到10次,要是过期了得多浪费,会心痛的。
陈绮云一听到说是吃自助餐就很高兴。
虽然自助餐厅的饭菜没有陈景乐做的好吃,但胜在品类够多啊,特别是有很多好吃的甜品,怎麽吃都不腻。
虽然陈景乐一再叮嘱她少吃甜食小心蛀牙,可她还是忍不住。
毕竟谁会拒绝甜食呢?
下午,
陈绮云写完作业后,就去找村里的两个小姐妹玩。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