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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感激着街坊邻居对我的施舍之情,没有他们,我活不到现在,我的梦想,是有朝一日能为家国效力,为那些养育过我的邻里街坊,打出一片繁华安定的江山。”
“可偏偏事与愿违,我爬到了禁军指挥使的高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却保不住养育过我的小小村镇,前几天我才得到消息,我出生的小镇,早已被红莲教烧毁,镇上百姓无一活口,也许那些血袍军当中,就有当初给过我饭吃的邻居,有当初送我水喝的街坊。”
“我已不想留在皇城,不想围着皇帝打转,真正的英雄是要征战四方的,为民为国,拼一个朗朗乾坤,鹰击长空,虎啸于林,而养在家里的,只能是狗。”
白厌一席话,云缺听得肃然起敬。
这才是身为将军该有的风度!
大晋其实不缺人才,更不缺战力,缺的,是一位明君。
有了白厌加入,云缺的底气变得更足。
“金吾卫怕是带不出去了,否则皇帝肯定会得知,到时候白将军进退两难,只要你能出城就行。”云缺道。
“确实如此,不过金吾卫并非皇城里才有,云侯别忘了,我曾经留下两万金吾卫驻守八山城。”白厌笑道。
云缺眼前一亮,与白厌相视而笑。
两人笑得如同两只看到母鸡的黄鼠狼……
自此,云缺在皇城的挖墙脚彻底成功。
司天监的万余人,刑部上万人手,八山城的两万金吾卫,加上牧青瑶手里的人马,足以凑够五万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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