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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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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曾以立法参与者身份接触未公开的立法信息,要主动回避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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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舒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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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社会法、民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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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几乎是接触了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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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她能从什么案子再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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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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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她长达十几年的努力,终于将家暴判离写进法条中,又将家庭主妇的劳动也算在婚姻贡献当中,为家庭主妇争取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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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未成年霸凌量刑问题、搭讪和骚扰的明确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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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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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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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没有什么是完美的,都是随着时代而变化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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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抱怨,而是要通过一再的努力,去修改它,去完善它,去弥补它的漏洞和不足,让它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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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要做的就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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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确实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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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又一次在活着的时候,被写进了教科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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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代又一代律法界学子们的做梦素材。\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