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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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两个律师听见这话,也是瞬间来了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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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鉴定报告是在原告父亲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真实合法可信的鉴定结果,是可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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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已经火化,并无生物样本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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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时间误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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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当然也不可能松口,“合理怀疑,这份鉴定报告的样本存在污染、调换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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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对方提供证明样本采集、保管、运输的完整链条,来证明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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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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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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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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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漫不经心的翻了翻资料,“这份亲子鉴定报告,是34年的。被告出示的遗嘱,也是34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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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227号显示,同样在34年,我方当事人父亲一度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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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告是否是趁病之危,引诱、威胁我方当事人父亲,拿到鉴定报告和遗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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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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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228号,我方当事人父亲,在与苗女士同居时病重,回到我方当事人身边,由我方当事人赡养之后,又多活了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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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同居期间,苗女士是否为了万贯家财,恶意毒害对我方当事人父亲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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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你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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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孔先生在苗女士身边,病重不说,还去做了亲子鉴定,立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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