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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律师沉默两秒,看被告的眼神颇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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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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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你这么吝啬,你怎么娶到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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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被告隐匿巨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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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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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罪名,一个叠加一个,他怎么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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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人家还有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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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将近七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婚内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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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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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来了: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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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可是离婚诉讼中的“王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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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据合法,且能证明对方确实“隐匿财产”,正常法官都会偏向被欺骗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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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出,最起码能分到七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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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这一块儿,基本是没什么争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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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都拉出来了,数字已经证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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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律师深吸口气,开始转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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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论许久之后,他果真如宋宇昨天提前演练的那样,说出了那句经典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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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争夺抚养权,是因为仇恨我方当事人,蓄意报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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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第一反应是发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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