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主任咽了一口唾液,停顿片刻继续发言:“我刚才表示同意公诉人的结论,并不代表我同意公诉人对此案的判断。公诉人对我当事人的作案动机的分析是幼稚的,肤浅的,不符合事实的,因此对这个案子的定性也是错误的。请注意,方才公诉人在描述杀人过程的时候,列举了大量的书证物证,被告也承认人是自己杀的。然而,公诉人在剖析杀人动机的时候,却轻描淡写,把被告杀害白国光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为工作矛盾、私人恩怨。那么我要深究一句,这里所说的工作矛盾、私人恩怨到底是什么呢?也就是说,被告为什么要故意杀人呢?我的当事人每天接触的人不能说成千上万,起码也有成十上百,她为什么不杀别人偏偏看中了白国光呢?难道少发几个奖金,多扣几个工资,或者吵过几架就能让我的当事人杀人吗?显然,公诉人在确定我的当事人故意杀人之后,就以为此案已定,没有费心深挖隐藏在这个案子背后复杂深厚的历史与现实原因,简单地轻信了被告的供述。或者他们也作了一些肤浅的所谓的调查,得到了一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水面不见河床的所谓证言证词就浅尝辄止,忽略了本案真正的动机,影响了对本案的正确判断定性。”
“请用事实说话。”审判长提醒崔主任。
崔主任朝审判长点头示意:“对不起。”却继续顺着自己的思路往下讲“我的当事人是有丰富人生阅历的成年人,她不是法律专家,但是她绝对具备杀人偿命的常识。仅仅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几架,她就精心策划了谋杀,微不足道的前因和无法承受的严重后果之间不成比例,这是无法平衡的逻辑公式。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被告对白国光动了杀机呢?这个问题要追溯到十一年前。请允许我向公诉人提个问题。”他对审判长提出了要求。
“辩护人可以提问。”审判长批准了他的请求。
“请问公诉人,被告跟被害人认识多长时间了?”
公诉人愣了,低下头翻阅了一阵卷宗才回答:“应该认识不久,可能是近两年她到大都会娱乐城上班以后认识的吧”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