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本书,是几十个作家的合集,每人一到三篇文章,书的最后一页印了一段话,大意是:攒书的人已?尽了最大努力,但还是因为种种?因,没能联系上作者,请作者看到后,主动联系他们,以便获取稿费。
这种做法说好听了叫先斩后奏,说难听了就是耍流氓。
那些作者,除了死了的,和在国外的,以及忙于创作手机关机的,我不信联系不上。书中刊用的那些还活着的作者,我一个也不认识,但让我联系,我能在一天之内搞到他们的电话,更何况是出版社和图书公司,所以,说这种做法流氓,一点儿不为过。
我也曾被这样流氓过几次。
第一次是在我出书前,那时候一个编?也不认识,写完便用邮件发给我家订阅的某报纸的副刊,几天后文章见报,还印了我的名字。当时我的反应除了兴奋就是异常兴奋,毕竟是自己的文字第一次变成铅字,虽然只有寥寥千字,但在文学道路上终于迈出第一步。这个消息在我的亲友间流传开,他们都是看报纸的,没想到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写报纸的,各种激励我不断进取和告诫我戒骄戒躁的话语开始在我耳边荡漾,然后我又听到一种声音:报社给你多少稿费。我说没有。被告之:应该有才对。
这是我没有考虑过的问题,当时稿费意识尚不足以战胜发表文章的喜悦,我觉得报纸登我文章,圆了我的梦,满足了我的虚荣,没跟我要钱就不错了,我怎么好意思跟人家开这个口。
后来发文章的喜悦随时间褪去了,我觉得报社该给我这个钱。既然报纸不是免费让人阅读的,给报纸写字的人也应该劳有所获。但因为我还想在该报纸上发表更多文章,便没深究,同时还抱以幻想:可能是编?同志&“日理万字&“太忙,过段时间就寄了。可是若干年过去了,我等到了该报发行量和广告收入攀升的消息,却迟迟没有等到邮局的汇款单。这是一张根本不会寄来的汇款单,因为编?压根儿就不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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