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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很多人不需要证据,只是需要发泄情绪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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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婷一纸网络诉状,把她手里如日中天的偶像击落神坛,而本人却做起直播,标榜勇于反抗,事业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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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萱太冷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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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婷……别让她找到机会,不然绝对要好好算算这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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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萱太收回思绪,挪动鼠标,点开了最中立的第三条“《奇遇记》陈放”。屏幕上弹出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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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尸得走去交通不便的大山里,山路崎岖。他的体力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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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他提议去赶尸,显然是要卖惨,塑造破碎感、陨落的形象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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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定还要立立努力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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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半山腰倒下走不动,却坚持往上爬。听说赶尸的故事,眼泪汪汪,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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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啦,我还真爱充斥着破碎感,被虐的禽兽那套。如果真上演虐他的戏码,我可能还真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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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这么说,我也不装了,嘿嘿(p≧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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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残粉别被带歪了!他显然想复出!不要把伤痛娱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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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品牌宣布解约,这就是实锤!骚扰实习生就是变态!山里有很多小动物吧?希望有狼咬死这个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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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萱太扶额,微微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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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的“专家”?合同分很多类型,品牌解约是因为有一类合同的内容是:艺人出现特定类型的负面新闻,造成大范围负面影响,品牌方就有权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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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没查证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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