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冷笑,扬声喝令:“万人敌军而已,也不是不能打!”
“传我命令——”他的声音陡然变得洪亮,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全军立刻后撤十里,到前面那片开阔谷地集合!”
“汤鼎,你带五千人列左翼偃月阵,我带五千人守右翼,弓弩手压阵,摆出防御阵型,等着他们来!”
将令一下,明军将士立刻行动起来。
轻骑兵们迅速收拢队形,没有丝毫慌乱,马蹄踏过戈壁的碎石,发出整齐的声响。
斥候们早已撤回核心队伍,负责殿后的骑士则有序地清理着行军痕迹,避免被敌军看出虚实。
不过片刻功夫,原本还散落在黑风口附近的明军,便如同潮水般退向谷地,只留下扬起的沙尘在风中渐渐平息——一场以少对多的遭遇战,已是箭在弦上。
一支真正强大的军队,必然是一支骨子里透着自信的军队——眼前的明军铁骑,正是如此。
他们本就是从全军中淬炼出的精锐,跟着常茂、汤鼎在北疆与蒙古部落厮杀过,在南疆平定过叛乱,多年征战早已将肃杀与好战刻进了骨子里。
面对来势汹汹的帖军,他们脸上看不到丝毫畏惧,反倒个个眼神发亮,握着刀柄的手甚至隐隐有些兴奋。
他们从不怕战争,相反,他们打心底里渴望战争。
因为这些将士们太清楚了:和平时期的封赏远不如一场胜仗来得实在,只有刀光剑影的厮杀,才能换来沉甸甸的军功;只有军功累积如山,才能让自己从普通士卒一步步晋升,从百户到千户,从指挥佥事到都指挥使,让妻儿老小跟着享福。
军功,就是他们的阶梯;战场,就是他们的舞台。所以当敌军逼近的消息传来时,全军上下没有丝毫慌乱,反倒透着一股“终于等到了”的热切——闻战则喜,说的正是这群渴望用热血换功名的汉子。
马蹄踏在谷地的土地上,每一步都像是在倒数着建功立业的时刻,连风中都仿佛弥漫着一股跃跃欲试的战意。
常茂与汤鼎始终紧盯着四周的动静,目光锐利如鹰。
每隔片刻,就有传令斥候从四面八方疾驰而来,尤其是后方的探报从未间断——他们必须确保随时掌握敌军动向,让每一道指令都能跟上战局变化,牢牢攥住指挥的时效性。
此次他们率领出击的战兵,是清一色的轻骑兵。原本二人的算盘打得很清楚:以骑兵的机动性快速穿插,完成刺探任务后便迅速撤离,压根没打算与帖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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