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一时失笑,没忍住脱口而出:“小兔子。”
“嗯?”方应琢的思绪有些迟滞,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说完之后,我有一点点后悔,不该这么随便就把自己心里想的东西说出来——不过,这人反正也醉了,恐怕明天一早什么也不记得。我也便不再多想,对他说:“你猜。”
方应琢沉默片刻,似乎想明白了一点:“是说我像小兔子吗?”
“是啊,”我大大方方地承认道,“都笨笨的。”
听见我这么说,方应琢倒是也不生气,不如说我还从没有见他生气过。
我看过这样一种说法,兔子是世界上最能忍痛的动物,即使骨折、牙齿把口腔刺穿,它也一声不吭,哪怕从高处坠落、内脏受伤出血,它也只会在忍受疼痛中安静地等待死亡。
方应琢只是笑了一声,“但是兔子也会咬人呀。”
方应琢吹了一会儿晚风才站起身,可能是腿蹲得有点麻,方应琢起身的时候剧烈地摇晃了一下。
“当心——”我眼疾手快,扶住了方应琢。我们两个站得很近,方应琢一点一点向我靠过来,然后抱住了我。
这是发生在我们之间的第二次拥抱。也许这个动作本身没有什么含义,再加上醉酒后的方应琢总是做出出人意料的举动,我没有细想那么多。
直到方应琢逐渐凑近,用嘴唇碰了碰我耳垂下面的那一块皮肤。
像是有细小的电流从那一块皮肤经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身体各处蔓延,我顿时吓了一跳,一动不动地盯着方应琢看,方应琢却很坦然,那张素白的面孔沐浴在月光下,我愣愣地看着他鼻梁中间凸起的那一块小骨节,很久没有说话。
短暂的触碰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吻,也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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