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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