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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小子,要是在七八年前,你们就把玉米种子从欧洲带回来,高低得让陛下赏你们一个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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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种子的两人,表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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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这个玉米在威尼斯就是一种平民食物,磨成块煮粥吃,吃起来刮喉咙,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都会选择吃黑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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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产量也不行,比小麦低得多!种这个,还极容易引来老鼠,大部分农人都不爱种它!唯一的优点就是比较耐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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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图新鲜,自然是体验过玉米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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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虽然干上一碗很有饱腹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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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说味道,完全比不得小米粥和疙瘩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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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自从关西有了高产小麦和水稻后,关西就没人再饿过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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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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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法给这两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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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旱且不挑地,就是玉米最明显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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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年景不好的时候,农人就得靠这些粗粮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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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原始的玉米品种,有产量低和口感差的毛病,对她来说真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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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上十几代,包管变成人人都爱啃的玉米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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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大老远的带回来,都种种看,咱们关西的绿洲上不乏沃土,说不定还能种出惊喜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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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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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等上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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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甘明兰就每个品种的种子挑了几粒出来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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