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山下有一白云镇,相传,白云镇有世代守护不归山宝藏的死士,
找到死士就能找到宝藏,得不归山宝藏者,方能富甲天下。
因此,无论何时,这里都人来人往,但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能找到宝藏。
商时序利落的翻身下马,把缰绳丢给小二,头发一甩,大步走进客栈,好一个潇洒俊逸的小公子啊。
她吊儿郎当的点了壶茶,坐下听书,一副纨绔模样。
说书人在台上激动的说着不归山宝藏的传说,
商时序一边听着,一边观察客栈里的这些人,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亡命之徒,不知是哪个势力派来寻找宝藏的,像他这样的白面书生,当真是格格不入。
恐怕自己早已被盯上,但幸好,小姨母应该快赶来了,
而且,她商时序也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她自幼跟着小姨母习武,虽然经常偷懒,
导致只学了个三脚猫功夫,但是,论轻功,没人能比她更快。
她就是这个世界上,逃跑速度最快的女人,
之前姨母还嘲笑过她,但商时序表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武功再高,也只能看到我潇洒的背影。”
二楼堂食的女侠客饶有兴趣的看着商时序,嘴角微勾,露出势在必得的自信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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