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向他身后拉出细细的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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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腐乌鸦的叫声仿佛黑夜中的坐标,清晰告诉他雄鹿尸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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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林克走的极稳,当他再度穿过灌木丛时,那头灰狼从鹿肚子里钻出来,从头到尾都沾满了血。它再度用凶厉的目光瞪向林克,发出洪亮的吼声,甚至比半个小时前还要洪亮有力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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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克却已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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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只狼已经吃饱了,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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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仅仅是吃饱,它把自己吃圆了!独自塞得满满的,透过薄薄的肚皮看出内脏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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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肉动物在捕捉到猎物后,一定会最先吃猎物柔软的腹部。因为更好撕咬吞咽,内脏有更丰富的微量元素。还有内脏更易腐烂,肉则更容易保存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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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头雄鹿拥有罕见的巨大体型,体重约在一百五十公斤左右,内脏也有20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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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克预想的一样,这头狼饿极了,它在过去的二十分钟时间里,狼吞虎咽的把整头鹿的内脏掏空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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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它钻出来时,因为肚子太大,差点儿卡在鹿肛门出不来。在火把的照射下,撑圆的肚皮甚至呈半透明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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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的狼,丧失了敏捷优势,没有了狠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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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失去了孤注一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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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雪原生物的生存法则,有吃的时尽可能多吃,在被血腥味吸引猛兽到来前离开。别说猎物太重拖不动,能也不行,一路血迹暴露巢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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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现在拖着大肚子,别说冲锋撕咬,连转身都不灵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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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狼,还有一个小时前拼命的气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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