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人教过我们认字和算数——我是看到卡片背后,那个书本的徽记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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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泰尔斯心想,他已经在自学文字了,比如“落日酒吧”、“格罗夫药剂店”、“国立研究协会”这些招牌上的字,而他曾经的记忆,让他对知识产生莫名的尊重和崇拜,由此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和积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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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自由地坐在书桌前汲取前人的智慧——泰尔斯抬起灰尘遍布的双手,看着上面因终日操劳而过早磨出的茧子,摸摸根本就没吃饱的肚子,叹了一口气——真的是一种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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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斯已经不记得自己穿越来的情景了,确切地说,那些穿越前的记忆,是随着幼儿泰尔斯的逐渐成长,大脑的逐步成型,才一点一滴被找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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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两岁到三岁的记忆是零乱而稀疏的,就像一个真正的两岁孩子一样,只记得一片粘稠的血红(他也不知道为何颜色可以用“粘稠”来形容),一间充斥了婴儿哭声的黑石屋,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那是“黑心寡妇”贝丝,一个负责抚育兄弟会里新进幼儿的女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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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斯在三岁时被送到废屋,也是那时起,他前世的记忆逐渐清晰起来,大脑里闪回得最多的情景,是他坐在一张书桌前,目光在书本和电脑间来回逡巡,或者在坐教室里,与十几个打扮各异的年轻人(或者加上一个中年或老年的教授)讨论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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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都已经是虚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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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来,在xc区乞儿们充斥着毒打、欺凌、黑暗、罪恶和死亡的生涯里,泰尔斯勉力维持着第六屋乞儿们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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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前世那个大脑比身体达的研究生,四年的乞儿生涯带给泰尔斯许多新的技能,例如博取同情的演技、神不知鬼不觉地扒窃、巧妙而不动声色地偷听打探、通过街头合作来嫁祸竞争对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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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泰尔斯也做了许多过一个乞儿范畴的准备,如与不同阶层的人(在xc区不同阶层”大概也就是“下等人的不同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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